危房改造*檢測鑒定單位/**新聞
什么是危房結構檢測鑒定:
1.危房鑒定
房屋的*鑒定是一項專業(yè)性、技術性要求很強的工作,危房的鑒定較應慎之又慎。按《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危房的鑒定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房屋*鑒定機構負責。經鑒定屬危險房屋的,鑒定機構必
須及時發(fā)出危險房屋通知書;屬于非危險房屋的,應在鑒定文書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有效時限,一般不**過1 年。
1.1 危房分類
危房分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整幢危房是指隨時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局部危房是指隨時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1.2 鑒定原則
1.2.1 危房鑒定應以地基基礎、結構構件的危險鑒定為基礎,結合歷史狀態(tài)和發(fā)展趨勢*分析,綜合判斷。
1.2.2 在地基基礎或結構件發(fā)生危險的判斷上,應考慮構件的危險是孤立的還是關聯(lián)的。若構件是危險是孤立的,則不構成結構的危險;若構件的危險是相關的,則應聯(lián)系結構判定危險范圍。
1.2.3 在歷史狀態(tài)和發(fā)展趨勢上,應考慮結構老化的程度、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設計*度的取值、有損結構的人為因素、危險的發(fā)展趨勢等因素對地基基礎、結構構件構成危險的影響。
1.3 危險范圍的判定
1.3.1 整幢危房
因地基、基礎產生的危險,可能危及主體結構, 導致整幢房屋倒塌的房屋;因墻、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產生的危險,可能構成結構破壞,導致整幢房屋倒塌的房屋;因屋架、檁條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整個屋蓋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房屋;因筒拱、扁殼、波形筒拱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整個拱體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房屋;這幾種情況都是屬于整幢危房的范圍。
1.3.2 局部危房
局部危房是指因地基、基礎產生的危險,要能危及部分房屋,導致局部倒塌的房屋; 因墻、柱、梁、混凝土板產生的危險,可能構成部分結構破壞,導致局部房屋倒塌的房屋;因屋架,檁條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部分屋蓋倒塌,或整個屋蓋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房屋;因擱柵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整間樓蓋倒塌的房屋;因懸挑構件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梁、板倒塌的房屋;因筒拱、扁殼、波形筒拱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部分拱體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房屋。這些都是局部危房的一些典型特征。
1.3.3 危險點
危險點是指單個承重構件,或圍護構件,或房屋設備, 處于危險狀態(tài)的房屋。
檢測鑒定過程如下:
⒈檢測程序
⑴建筑及結構的平、立面布置核查,結構及其支承構造、構件及其連接構造檢查。
⑵地基基礎檢查
⑶上部結構及構件工作狀態(tài)檢測
①承重墻體 ②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 ③建筑物的側向位移量測
⑷上部結構及構件的施工質量及性能檢測 ①砌筑砂漿抗壓強度 ②磚抗壓強度
⑸圍護系統(tǒng)及附屬結構使用功能檢查
⑹根據(jù)檢測數(shù)據(jù)并參考委托方提供的部分設計圖紙對結構及構件的承載能力進行驗算分析,結合現(xiàn)狀調查、勘測結果,對結構*性進行鑒定評級及抗震鑒定。
⒉*性鑒定評級的分級標準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 50292-1999)的相關規(guī)定,民用建筑*性鑒定按單個構件、子單元、鑒定單元三個層次進行,每一層次分為四個等級,其中鑒定單元*性鑒定評級的分級標準及相應的處理要求如下:
Asu—*性符合鑒定標準的要求,不影響整體承載,可能有較少數(shù)一般構件應采取措施;
Bsu—*性略**鑒定標準的要求,尚不顯著影響整體承載,可能有較少數(shù)構件應采取措施;
Csu—*性不符合鑒定標準的要求,顯著影響整體承載,應采取措施,且可能有少數(shù)構件必須立即采取措施 Dsu—*性嚴重不符合鑒定標準的要求,嚴重影響整體承載,必須立即采取措施。 根據(jù)結構布置情況,本工程包含1個鑒定單元,分別劃分為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及圍護系統(tǒng)的承重部分三個子單元。
關于建筑物危房的治理對策
從上述危險房屋介紹中可看出,要確保房屋的使用*,合理延長其使用壽命,主要應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抓好房屋建設前期的設計和建設中的施工質量管理,二是抓好房屋建成后使用過程中的管理與維護。設
計和施工,國家已有專門的管理規(guī)定和相應措施加以控制,如何抓好房屋使用中的管理與維護,則是一項情況復雜、技術要求高、難度較大的系統(tǒng)工程,也是危險房屋治理和城市減災所要采取的對策。
1、加快城市危舊房屋的改造步伐
不少地區(qū)還有相當數(shù)量的20世紀五六十年代甚至是解放前建造的磚木或簡易結構房屋,這些房屋經過幾十年的風雨剝蝕和各種自然、人為因素的損壞,絕大部分已成為危險房屋。通過對這些房屋實施*管理與鑒定,可以盡早地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采取排險解危措施,限度地減少房屋倒塌事故的發(fā)生和人員財產損失;同時也能查清危舊房屋的結構類型、使用情況和分布狀況,有利于危舊房屋相對集中的區(qū)域有計劃、有重點的翻建、改造。在我們對房屋的實地調查中也發(fā)現(xiàn),各地危舊房屋都具有區(qū)域性、成片性的特點,因此,**也應給予必要的優(yōu)惠政策,大力促進城市危舊房屋的改造。
2、加強房屋的使用*管理
對原有房屋的加層、擴建、改建等建筑活動,應進行必要的*性鑒定和可行性論證。任何一幢房屋都是根據(jù)其預定的使用功能進行科學地設計、建造的,改變現(xiàn)有房屋的結構,加層、擴建、改建或加大荷載,必然會導致原有結構構件受力性能的改變,甚至會喪失結構承載力或穩(wěn)定性而破壞,由此引發(fā)的塌房事故也時有發(fā)生。因此,對原有房屋的*狀況進行鑒定、評估,及時發(fā)現(xiàn)存在的缺陷,以確定是否適合改造或具備改造條件,并且通過論證設計、施工方案的可靠性,避免房屋出現(xiàn)*隱患甚至倒塌事故發(fā)生。
3、規(guī)范科學的裝飾裝修行為
近年來, 各類拆改房屋結構、改變房屋用途,經商辦企業(yè)的情況逐漸增多,居民住房二次裝修中拆墻開洞、盲目加大使用面積的行為較加普遍,由此引發(fā)的*事故及鄰里糾紛也日益增多。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城市中20%以上經營和居住房屋的裝修行為都帶有破壞性,它不僅降低了房屋結構的*性,較加重了城市災害帶來的損失。因而對拆改結構、明顯加大荷載的房屋裝飾裝修一定要進行方案的*性審定,*46 號令《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規(guī)定》對此已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此舉可以使大量的經常發(fā)生的破壞性裝修得到遏制,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從而起到**房屋住用*和社會公共*的作用。
4、合理維護,正確使用房屋
房屋投入使用后,有形、無形的損傷無時不在發(fā)生,若維修不及時或維護不當,房屋的可靠性就會*降低,使用壽命大幅度縮短。在我國,多年來受“重建設,輕管理”思想的影響,對建成房屋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工作還未引起足夠的重視,也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往往是房屋功能明顯損耗或損壞嚴重時才進行檢查、鑒定,其結果是房屋的使用壽命縮短,維修費用大大增加。在正確使用的前提下, 定期檢查,合理維護,是保證房屋各部分處于正常狀態(tài)所必須進行的一項工作,如通風除塵、防滲堵漏、補強防腐、***載及老化物件的更換等,通過及時處置,使其達到新的*狀態(tài),防患于未然。
5、強化管理,提高防災減災意識
房屋遭受自然災害或火災、爆炸等突發(fā)事故的侵襲后,房屋的結構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甚至破壞,危害程度如何,必須通過對受損房屋進行技術鑒定來確定房屋是否符合*使用條件,或采取排險解危措施后繼續(xù)使用。另一方面,加強房屋的日常檢查與管理, 可以及時維護、加固已損壞房屋,*隱患,保持房屋預定的抵御突發(fā)災害的能力,從而降低自然災害或火災等事故給房屋造成的破壞或人員財產損失,真正起到防災減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