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學校的房屋需要抗震鑒定
各地教育局相關部門明確規(guī)定 做為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等教學用途房屋都需要提供房屋抗震等級鑒定報告在當?shù)亟逃洲k理相關備案手續(xù) 建筑抗震性能檢測鑒定 對校舍、醫(yī)療機構等公共建筑及無抗震設計要求的房屋,依據(jù)《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95)2008年版及國家有關規(guī)范標準對房屋的抗震性能進行排查、檢測鑒定及驗算。
1.收集調查:收集相關設計文件、施工資料,調查建筑物的使用歷史。
2.結構基本情況勘查:結構形式、結構布置、建筑層數(shù)、梁柱截面尺寸等;
3.結構使用條件勘查:樓面荷載、分隔墻布置、使用環(huán)境等;
4.地基基礎勘查:地基變形、上部結構反應(有否傾斜、有否外墻開裂等);
5.上部結構表面現(xiàn)狀勘查:結構構件有破損、有否明顯的撓度變形,梁柱板及填充墻有否可見裂縫,裂縫的分布、形狀、大小等。
開辦學校的房屋需要抗震鑒定
如廠房改成學校用途都必須確實房屋具備抗震等級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
建筑抗震鑒定 :
(1)對于原設計未考慮抗震設防要求或規(guī)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已經提高的建筑,特別是提高了抗震設防類別的中小學校舍和醫(yī)院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驗算抗震能力,對建筑的整體抗震性能進行鑒定,并提出處理意見。
(2)對于經過改造但改造設計未考慮現(xiàn)行的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筑、或過設計使用年限的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驗算抗震能力,對建筑的整體抗震性能進行鑒定。房屋抗震未達到抗震等級標準的房屋應當對房屋進行加固地基以及房屋主體結構達到教育局驗收的一個標準